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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,我和一位从事刑事侦查工作的警官朋友展开了一场关于***罪证据标准的讨论。
这场对话让我意识到,司法实践中某些看似“合理”的逻辑,可能正在挑战刑法的基本原则。
以下是我们的核心观点碰撞。
--- 一、问题的核心:言辞证据的“特权”? 朋友提到,***案与其他犯罪最大的不同在于“直接证据往往只有双方口供”。
封闭空间作案、物证稀缺是这类案件的天然特点。
因此,司法实践中更依赖言辞证据(如被害人陈述、嫌疑人供述)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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